这个春天,我们众志成城,捐款捐物,全力抗战新型冠状病毒,国家税务总局温暖又及时的颁布了很多优惠政策。
可以享受。9号公告第三条规定中的“货物”不仅限于医疗防护物资。
可以。个人在享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捐赠全额扣除政策时,具体操作办法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执行,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
可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可以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可以,根据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规定,如果个人在捐赠时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凭捐赠银行支付凭证享受扣除政策,并在捐赠之日起的90日内取得捐赠票据即可。
根据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规定,捐赠口罩、防护服等物资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额,享受税前扣除政策。同时,根据公益捐赠的有关制度要求,接受物资捐赠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会按照相应的办法确认捐赠物资的市场价格。如,在个人购买物资的时间与实际捐赠的时间很接近的情况下,公益性社会组织会按照购买价格确定物资市场价格。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市场价格会取得捐赠者的确认。因此,捐赠者可以按照与公益性社会组织确认的物资市场价格确定捐赠额。
可以全部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全额扣除。如果出现亏损的,可以按照规定亏损正常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亏损。
可以全部扣除。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目前没有个人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相关规定。因此,个人捐赠是不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